第22节(1/3)

财神爷们的起哄声更响了,叶之南一手端杯,一手托住唐莎的后背,顺势勾进怀中,几乎是脸贴脸的,在她耳边冷冷道:“你醉了。”

唐莎一惊,叶之南面上带笑,如他一贯示人那样,语气却很冷,跟她二哥唐烨辰同等严厉。她霎时心如刀割地明了,叶之南对自己友好,只因自己是唐烨辰的妹妹。

唐烨辰喜好艺术品,跟叶之南品鉴或洽谈时,唐莎凑过去闲扯,总被唐烨辰不耐烦地轰走。唐莎一边走,一边拿手机拍叶之南,唐烨辰的眼神,就是叶之南此刻附耳轻言的这种冷。他的肢体再亲昵也没有,但他在告诉她,你造次了。

唐莎暗暗咬牙,笑了,像是听到了情人的呢喃,笑颜明媚。她拿过叶之南的酒,倒入自己杯中,汇合成一杯,对众人笑得浓情蜜意:“我也不欺负他。”

一杯红酒,一饮而尽。

红颜体贴如斯,叶之南收获几多艳羡之声。他看着唐莎,唐莎也看着他,眼横秋水,寒意闪过。

她毕竟是唐某人的女儿。

叶之南在笑,很欣赏地笑,刚才的冷意像一闪而过的错觉,唐莎怔然,给自己又倒了一杯酒。

忍不了,放不下,很多事,没有办法。

笑闹声又响起来,叶之南走出去接阿豹的电话,阿豹说:“已经确定了,江天前几天回了一趟美国,没跟有薇去安徽。”

会所门外,叶之南点了一支烟。明天的中国古代书画拍卖会,是今年春拍最后一场,夏至主槌。

乐有薇和夏至要好,她不会不去。他两指一揉,摁灭烟头,返身回到包厢,里头都是爷。

唐莎的身影隐在黑暗里,没让叶之南发现。他半天没回来,她出来寻他,隔得还远,就看到他立在檐下,夜色遮盖了他周身,只能看出模糊的轮廓,以及一星光点。

别人都说与叶之南相交,如沐春风,可那不过是作戏,戏假情不真,却把众人都骗过了。在他所未察觉的暗处,唐莎的目光一再流连,也许此时这个浑身透着冷的,才是真正的他。

地暗天昏,这萧瑟的人。她想捂热他。他不肯跟人逢场作戏喝交杯酒,是因为他把情看得很认真吧。

唐莎见过太多虚情假意的人,甜言蜜语张口就来,这人明明浪荡名声在外,竟然不是那样。

江天得和广告公司进行新一轮会议,乐有薇和他吃完晚饭就散了。看看时间,还不到晚上八点,如果回家,必遭郑好拷问,想去看场电影吧,这几天新上映的没有感兴趣的,她索性回公司。

新办公室被叶之南让人收拾好了,办公桌上陶罐里的小蔷薇很新鲜,有人来换过新的。墙上安装了挂画轨道,预留给乐有薇挂几幅喜欢的作品,装点一下办公室。

今年的春拍只剩明天下午凌云的“传灯者”和夏至的“故梦”,办公楼只有少数几间办公室还有人。乐有薇整理着在善思堂拍摄的照片,充实到自己的资料库里,再打开那尊金丝楠木自在观音像图片,细细观赏,然后把夏至拍卖会的重点拍品再从头熟悉一遍。

凌云离开公司已近夜里11点,无意一望,乐有薇的新办公室竟然亮着灯。叶之南主槌的陶瓷拍卖会散场后,凌云就回公司用功了,短短数天,她连开两场拍卖会,不再介意白玉双鱼佩拍出两百万高价,但乐有薇带江天去看自在观音像,她觉得自己露怯了。

凌云的强项在珠宝类,这次从征集到预展时间太短,她来不及吃透所有拍品精髓,给江天讲解得很浅。乐有薇当面没说什么,还显得很友善,但等凌云一走,她就在现场口若悬河,凌云听了一段助手发来的录音,气白了脸。

气完了倒回去听,那女人在杂项上是有两把刷子。下午坐在叶之南的陶瓷拍卖会现场,凌云感到委屈,乐有薇成为叶之南的嫡系,被他言传身教才有今天,可自己每一步都是在辛苦摸索,走了很多弯路。别人都说叶之南教徒弟很严格,再严格,自己也求不来。

叶之南就是乐有薇的贵人吧,凌云泡在资料室里狠狠研究佛教用品,对明天的拍卖会才略微有了底气。可乐有薇在加哪门子班,她和那个江天的关系莫非不是自己以为的那样?但是再对叶之南等下去又何必。凌云突然很想返回楼上,敲开乐有薇的门,瞧一瞧她在做什么。

深夜,乐有薇回家,吃晚餐时她就关了手机,把所有声音都隔绝在外,谁的话都不想听。然而走到小区单元楼下,家里灯火通明。

郑好在等自己。她一定是想倾诉晚上和叶之南“约会”的详细经过,一瞬间,乐有薇很想躲起来,可是已经躲了一整天了,来吧,都来吧。

堵车是个好借口,郑好信了。乐有薇说既然铁定迟到,不如去凌云拍卖会的预展,想把秦杉那几箱紫檀残件搞到手,就得先撺掇江天拍得金丝楠木自在观音像,郑好骂她利欲熏心:“连叶师兄的拍卖会都敢不去,他明天问你,你怎么说?”

“照直说喽,师兄才不会那么小气。”乐有薇把话题转到郑好今晚的“约会”上,郑好满腔心事顿时滔滔不绝,乐有薇配合地笑叹连连。她能猜到晚餐会很融洽,叶之南是很好的交谈对象,别人对他最多的评价是如沐春风,绝不浪得虚名。

拍卖场是让人来送钱的,拍卖师的引导很重要。叶之南眼观六路耳听八方,控场能力很强,他既然能让财神爷散财散得心满意足,或意犹未尽,让一个对他爱慕多年的女人放下羞怯,沉浸于约会氛围,是很简单的事。

郑好回味无穷:“当时唐莎也在会场,他居然撇下她来找我。”

豪门千金的社交网页关注者很多,郑好是其中之一。唐莎更新得很勤快也很单调,概括起来就是锦衣玉食和叶之南。

唐莎对叶之南的称呼是个“他”字,她发出的照片,有时是叶之南在看文件,有时是在人交谈,角度像暗恋者所拍,都是侧影和背面,但又很清晰。不少评论都认为不是男朋友,唐莎含糊回复过:“他不喜欢在工作之外的地方露面。”

虽然看不到正脸,但宽肩长腿气质好,有人猜:“是明星?”

唐莎不置一词,依然满怀爱意地捕捉叶之南那些迷人时刻。郑好心怀酸楚地把照片都收集起来,羡慕又心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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