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4节(1/3)

听到这话,楚远河和张小菊也露出不满来。

大哥竟然这么自私,将那五百块钱据为己有。

楚远明脸色不太好看,不悦的反驳道:“什么叫做我想将那钱据为己有,那是我闺女的钱,难道不应该我们当爹妈的来管吗?我们作为儿子的,是需要每个月交些钱给你,但是作为孙女的,可没有这个义务。”

楚老太气坏了:“老大,你别忘了,我可是一家之主。”

这老大,竟然如此不将她放在眼里。

“是啊!大哥,咱们家是妈做主,这钱自然是交给妈了。”楚远河附和道,心中打着主意。

这五百块钱要是交到了妈手中,那定然是用在家用的,他们一房也会跟着沾光。

要是大哥家自己拿的话,那就没有他们的份了。

楚远明的脸色更加不好看了,刘红丽更是气得直接出声:“这五百块钱交给妈也不是不行,但三弟家也拿出去五百块钱来交给妈,没有道理要拿一个孙女侄女的钱来养一大家子吧!”

听到这话,众人脸色齐齐一变。

“我们哪有五百块钱啊!”张小菊立即说道。

要是他们家有五百块钱,她还用这么愁吗?

别说五百,就是五十,都拿不出来。

毕竟自家男人一月的工钱,就交给婆婆一半了。

剩下的,他们也需要自己开销,哪里还存得了什么钱?

不像大房,有个在纺织厂上班的闺女,一个月交一半给他们夫妻俩,他们夫妻俩怕是已经存到一两百块钱了吧!

想想,张小菊就嫉妒不已。

“没有钱,那就让你家自晴晴找个男人给啊!我家毓秀付出了那么多,损失了那么多,才拿了五百块钱的赔偿,还不能自己用了吗?”刘红丽虽然也觉得楚毓秀应该把钱给爹妈,但她也不是说不给她留一些了。

而且这钱他们拿了,以后她出嫁的时候,还是会添一些嫁妆的。

可是呢!

婆婆竟然想要把五百都全部拿过来,而且这钱拿到了婆婆手中,最后还不是养一大家子?

要是只是拿几十块钱孝敬婆婆,她没意见,但凭啥拿他们大房的钱去养三房啊!

“我们家晴晴可做不来毓秀那样的事情。”张小菊翻了个白眼,满脸的嫌弃。

刘红丽冷笑:“既然你们那么嫌弃我家毓秀这钱的来源,那就别想着要毓秀将这钱交给妈,然后跟着拿到好处。”

“……”

张小菊一噎。

楚远河不悦的瞪他一眼,不会说话就不要说,这个时候可不能得罪大哥和大嫂。

张小菊瞬间不敢说话了。

楚老太道:“楚毓秀还没出嫁,那就是老楚家的人,她的钱,就是老楚家的钱,不管她这钱是怎么来的,她一个女孩子身上放那么多钱做什么?等着成为别人家的吗?”

刘红丽反驳:“就算这钱要来,那也是我们当父母的拿着,以后毓秀嫁人,天磊娶媳妇,都需要到钱。

要是交给妈了,那以后这些事,都妈来管吗?现在娶个媳妇,没有三转一响,至少也得有个两百块钱和一辆自行车吧!这些下来就是百块钱了,还要办酒呢!也得花费不少吧!”

进门这么多年,刘红丽还鲜少和婆婆吵过这么凶。

但是这次婆婆做的实在是太过分了,竟然想要他们家的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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