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4章 番外1(1/2)

一场冬雪过后,杀戮和鲜血都被这片冰冷的苍白掩埋,仿佛从未存在过。雪地的尽头,出现了一袭艳烈如火的红衣。

叶菱歌双腿早已被钟情打断,全身的修为毁得七七八八,只能趴在地上,一寸寸匍匐着向前爬行。那片大雪下覆盖着她曾经的恋人——微生珏。

她是为他来敛骨的。

突然,一只脚毫不留情地踩上她冻得红肿的右手。叶菱歌抬起头来,双目瞬间充满仇恨。

青衫少年举着雨过天青伞,眉目间堆着残忍的笑,如同在方寸山时那般,温柔地唤她,师姐。

“师姐,你又不长记性了。”钟情将伞罩在叶菱歌的头顶,为她抵挡风雪,踩着她的那只脚,却用力地碾着,慈悲与残忍,同时展现在他身上。

叶菱歌痛到麻木,已发不出声音,只能大口喘着气。那只脚终于大发慈悲地移开。

“师姐,你该高兴,要不是我留着你,亲眼看着这一切,你已经和微生珏一样,被埋在这片雪地里。”钟情半蹲下身子,揪住她的头发,迫使她仰起脖子看向自己。

“钟情,你真的开心吗?”叶菱歌攥紧双拳,掌中握着冰雪,“你从来没有爱过一个人,也没有被人爱过,你能主宰所有人的生死,那又如何,从始至终,你只能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,做一个人人厌弃的怪物!”

“是吗?”少年哂笑,“那就把所有人都变成和我一样的怪物。”

“你这个疯子!”叶菱歌牙齿打颤,发出歇斯底里的尖叫,推开他的手,一头撞向他身侧覆着薄雪的青石。

钟情笑容凝固在脸上,微微偏了下脑袋。

叶菱歌额角开出的血花,染红了他的瞳孔,他有些震动,又好像不为所动,那张春花般明艳的脸上重新绽开笑容,低声呢喃着:“真巧,母亲也说过同样的话呢。”

“啊啊啊啊啊!”凌晨四点半,一连串惨叫声,惊醒了邻居的看门狗。

“汪汪汪!”

“汪汪汪汪汪!”

农村养狗的人家多,一呼百应,整个村子都是此起彼伏的狗叫声。

宿醉的女青年睁大眼眶,疯狂拍打着自己的脸颊,瞪向面前的屏幕。

“已发表”三个字如同一把刀子,狠狠捅进了心窝子。

“发表了,救命!这下全完了!我死定了!”她揉着眼睛,哆嗦着看了眼屏幕右下方的时间。

距离文章已发表过去了三个小时,虽然是深夜,读者都是夜猫子,天天守着更新,新写的章节一经发表,评论区就炸开了锅。

她还一次性发表了三万字!

就算重写出新章节,替换上去都来不及了。

神啊,来个天雷,劈死我得了!

是这样的,她叫夏小星,一名常年混迹各大网站的扑街写手,这次她挑战的长篇冒险奇幻小说《驭妖曲》,刚发表就在网络上引起了不少关注,为激发灵感,获得更好的成绩,她跑到老家的乡下,租了个屋子,准备潜心创作,搞一波大的。

前几天碰上卡文,抓耳挠腮,薅掉一大把头发,结果写三千字,删四千字,还喜提一对感人的熊猫眼。

听人说微醉状态能刺激创作欲,写出意想不到的东西,她跑到村口的小店铺买了一打啤酒,就着老爸刚寄过来的板鸭,做了顿板鸭火锅,把自己喝到微醺状态,打开键盘就干起来。

前辈的经验诚不欺我,借着这股酒意,夏小星文思泉涌,奋笔疾书,不眠不休,坐在电脑前八个小时,狂码三万字,把读者的瞌睡虫都吓跑了。

就是这剧情嘛……

一泻千里,崩妈不认!

原本潜藏在队伍里的小狼狗男二突然黑化成终极**oss,把原文有名有姓的角色杀得只剩下女主,最后还把女主逼得直接自戕了。好好的热血文,愣是给他糟蹋成了暗黑恐怖题材。

这年头稍微写点有争议的剧情,都能导致评论区直接开火,这种放飞自我的情节要不是夏小星写的,她真的会冲上去夸一句:勇士!

这下好了,评论区沦陷,不管是原本的书粉,还是原地黑化的读者,看热闹不嫌事大的路人,三波人在她的评论区大展拳脚,吵得不可开交。

夏小星捂住眼睛,不敢看评论区的一片腥风血雨。

“天呐,怎么会这样,原定的剧情里钟情虽然出身悲惨,富有野心,潜伏在主角的队伍里别有用心,曾一度与男女主为敌,还险些灭了主角团,但最后他会被男女主感化,弃暗投明,与微生珏兄弟相认,当一个好小叔子的!”夏小星拿起自己用来打大纲的本子,白纸黑字,翻到大结局的一页,“结尾的时候,我还给他安排了个新妹子。我到底在写些什么鬼东西,我会被读者寄刀片的。”

“皆大欢喜,这才是原定的结局?”一个阴森森的声音在背后响起。

“那是当然,作为有良心的后妈,发发刀子就算了,不写BE是本人的职业操守!男女主解开所有误会,销毁百妖图,掌管微生世家,与朝闻道签订和平契约,最后还生了对漂亮的龙凤胎,就连羽乘风都被我复活了呢。”夏小星信誓旦旦地回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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